宁波海事法院关于面向宁波市基层法院 公开遴选员额法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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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法院关于面向宁波市基层法院 公开遴选员额法官的公告
根据《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和《浙江省法院法官入额考核(考试)规定》,经报省委组织部和省高院同意,拟面向宁波市基层人民法院遴选员额法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遴选的办法。 二、岗位及名额 本次遴选员额法官共1名,岗位为海事刑事审判部门。 三、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宁波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员额法官。 (二)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同时符合下列7项条件: 1.已纳入浙江省法官员额管理,具有一级以上法官等级或二级法官满两年(法官等级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全日制大学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从事刑事审判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基层法院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副庭长的优先; 5.公务员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和审核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5日(截止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网上报名。 从宁波海事法院门户网站(www.nbhsfy.cn)首页飘窗或浙江法院网(www.zjsfgkw.cn)法院动态板块内下载《宁波海事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报名表》,如实填写完整后(“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栏暂可空缺),将《报名表》扫描为彩色图片,发邮件至邮箱nbhsfyzzb@163.com, 邮件主题标明“遴选报名—姓名(XX法院)”。 3.本次遴选的开考比例(遴选名额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之比)为1:3。经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核 1.初审。报名截止后,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以邮件的形式答复。 2.复审。在考试之前,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各一份,到宁波海事法院政治部参加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1)《宁波海事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报名表》原件(要求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务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资格条件第4点”工作经历要求的有关证明;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复印件; (6)其他能体现报考者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制作的优秀裁判文书、发表的论文或调研文章、立功授奖证书等。 五、遴选方式 采取业绩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宁波海事法院统一组织实施,总成绩为业绩考核40%、考试60%(其中笔试30%、面试30%)的比例合计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在宁波海事法院门户网站予以通知。 (一)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具体方案由宁波海事法院制定和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2018年至2020年三年的审判工作业绩,兼顾任职资历、办案效率、表彰奖励、信访投诉和调研能力等情况,并将庭审质量抽查、裁判文书评查等纳入业绩考核范围。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考试由宁波海事法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和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按业绩考核成绩40%、笔试成绩3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有放弃面试的,将按总分的排名依次递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考察未通过、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转任 考察合格,经宁波海事法院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选,在宁波海事法院门户网站(www.nbhsfy.cn)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转任手续。 八、其他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咨询电话:0574—89285017 监督电话:0574—89285050
宁波海事法院 2020年12月30日
信息来源: 宁波海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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